台灣工黨

九二共識Q&A

從韓國瑜說起

韓國瑜在競選高雄市長時,向選民表示「經濟一百分,政治零分」,但在公辦電視競選政見發表會上,他說「我支持九二共識」,當選後面對蔡政府的挑動及打壓,他又公開說,「不要九二共識,又不要中華民國,又不敢台獨,你告訴我們,你要如何帶台灣人民往前走?」

總之,九二共識已成為顯學,九二共識已成為兩岸和平共存共榮的基礎,然而九二共識又被民進黨惡意誤導為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事實上,九二共識和一國兩制,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台灣工黨,為此整理了「九二共識的Q&A」讓台灣人民了解真相,至於瞭解真相以後,你又有甚麼想法,則不是我們能左右的,因為你自已可以有任何選擇。

  1. 甚麼是「九二共識」?

想要了解甚麼是「九二共識」,有沒有「九二共識」的問題,我們首先了解一下甚麼是「共識」。根據教育部字典的解釋,所謂「共識」是指共同體認的觀念、想法;其次所謂的「九二」,指的是1992年。因此從定義來看,所謂「九二共識」,即是指1992年海峽兩岸為了解決因為開放探親旅遊而衍生的諸多問題,所召開的一系列會議(談),在談判中所得到的共同結論之謂。在2000年以前,沒有這個名詞,它是在民進黨的陳水扁第一次贏得總統選舉後,上任之前由國民黨的陸委會主委創造出來的。

那麼,1992年兩岸會談的結論是甚麼?簡單的說,可以這樣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只有一個中國;海峽兩岸均追求統一的目標。」這個就是「九二共識」,但是為什麼「九二共識」又如此的困擾我們呢?個中原因就是大家對「中國」一詞的概念有不同看法,說沒有「九二共識」的人就是在這一點上發揮的。這也顯示這些人完全無視兩岸談判曾得到的成果,也顯示其心態的扭曲,不願意看清歷史的真相。

  • 1992年發生的事?

一般對「九二共識」的認識,都只是強調1992年10月28-29日,海基、海協在香港的會談的內容,這也是為什麼蔡英文稱,只有「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而沒有共識。這樣的認知顯然是無視於「歷史事實」。事實上只有正確的了解1992年一整年兩岸談判的過程,才能正確認識「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

大陸自1978年改革開放後,即有台灣地區的企業前往投資,有更多的「外省人」透過各種方式聯繫數十年未見的親人。1987年蔣經國宣布解除戒嚴、同時開放「(老兵)返鄉旅遊、探親」,揭開了兩岸隔絕近40年的帷幕,開啟了大量的台灣民眾前往大陸探親、旅遊、投資。可以想像,經過數十年的隔絕、幾乎完全不同的社會、經濟、政治制度,一旦開放接觸必然產生諸多問題。為了解決因為開放所產生的問題,特別是「外省老兵」的問題,如親屬關係(父母、兄弟姊妹、婚姻兒女)、財產問題,海峽兩岸的政府必須坐下來談判,以謀解決之道。當時台灣地區囿於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政策,因此乃有民間性質的「海峽交流基金會」的成立(1990.11.21),大陸方面則相應的成立了「海峽兩岸關係協會」(1991.12.16)。由此可知,海峽兩岸各自成立號稱為民間機構的「兩會」,原來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民間的事務性問題,較無涉於政治問題。

更早在1991年11月3日,海基會副董事長陳長文即率海基會人員到北京與陸方國台辦(當時海協會尚未設置)就「兩岸如何共同合作防止和打擊犯罪的程序」交換意見。因為這個議題涉及犯罪管轄權的問題,究竟是一個國家的內部問題,還是兩個國家的問題,也就是日後的「一個中國」的問題,首先被提了出來。會談中陸方提出「商談程序性問題應當有一個原則,這就是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此,陳長文表示「一個中國原則沒問題,國統綱領就是一個中國原則。」但是,最後雙方在具體文字表述上存在分歧,故未達成共識。

1992年3月底(22-27日),海基會由法律處處長許惠祐率團赴北京商談公證書、掛號函件等事務性問題(工作性商談),但海協會首先提出這些問題都是中國內部事務,應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進行。因此陸方要求在協議中寫上「一個中國原則」或「中國的內部事務」,對此,海基會代表團以未獲授權討論此一問題回應,因此這一次會談沒有結果,海基會人員即返台北,但是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商談。

有鑑於前次的會談沒有結果,又為了能夠繼續談下去,針對癥結點,7月30日,海協會孫亞夫致函陳長文,謂「至於一個中國的內涵不是貴我兩會討論的問題。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方法,可以充分協商。」

台灣方面,為因應未來談判可能碰到相同的問題也展開內部討論,8月1日李登輝主持國統會,會中作出結論:

1.「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即各表)」。「我方認為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大陸,目前的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2.台灣已制定「國家統一綱領」,「開展統一步伐」。

針對國統會的結論,海協會在8月27日發布新聞,說說「8月1日台灣有關方面就……一個中國涵義問題做出的結論中,確認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它表明在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

10月28、29海基、海協兩會就「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舉行工作性商談於香港,因一個中國原則(如何表述)未達共識,又沒有結果。雙方各自回去再研究。

11月3日海基會發布新聞稿,謂:「對一個中國原則,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

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謂,「……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經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12月3日海基會覆函海協會,沒有否認前函,並重申11月3日新聞稿,「對一個中國口頭說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

從上面的歷程記錄,可以發現兩會(岸)的確是有共識,這個共識就是「一個中國(的原則)」,至於如何表述「一個中國」則各自表述。因為後來大家都模糊帶過,所以才有明年的辜汪會談、才有各項協議的簽訂。

  • 九二年的結論?

大陸海協會函電(全文)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10月28日至30日,我會、中國公證員協會人員與貴會人員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進行了工作性商談,同時也就開辦海峽兩岸掛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問題交換了意見。這次工作性商談,不但在具體業務問題上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而且也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表達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取得了進展,這是有關各方共同努力的結果。3月份北京工作商談結束後,我會一再聲明,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方式可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貴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

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這項內容也已於日後見諸台灣報刊。我們注意到,許惠祐先生於11月1日公開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了與上述建議一致的態度。11月3日貴會正式來函表示已征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為使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商談早日克竟全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我會建議,在貴我兩會約定各自同時口頭聲明之後,在北京或台灣、廈門或金門繼續商談有關協議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體業務問題,並由貴我兩會負責人簽署協議。

「一中各表」海基會複函 台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992年12月3日,以海文陸(法)字第81-10457號的文號,致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回復海協會11月16日的來函,說明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有關「一個中國」含義。

台灣海基會函電(全文)

海峽交流基金會:關於“兩岸文書查證”商談等事,11月16日及30日大函均悉。鑒於“兩岸文書查證”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問題懸宕多時,不但影響兩岸人民權益,且使人民對交流產生疑慮,誠屬遺憾!頃接貴會上述二函,顯示“願以積極的態度,簽署協議”、“使問題獲得完全解決”,端此,我方表示歡迎。我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含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說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11月3日發布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含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我方此項立場及說明亦迭次闡明,香港地區、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之媒體,對於雙方立場及說明,先後已有充分報道。目前當務之急應在於解決事務性實質問題,我方已依在香港商談所得初步共識,並充分考慮貴方之意見,整理協議草案,在香港面交貴方商談代表,貴會對於“兩岸文書查證”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二草案若仍有“遺留的分歧”,請速函告以利我方研究。有關辜董事長與汪會長在新加坡之會談,我方至為重視。至於會談之相關事宜,本會當於積極研究後,另函相告。

  • 第一次辜汪會談?

如前面海基會在1992年12月3日給海協會的函電最後所講的,「有關辜董事長與汪會長在新加坡之會談,我方至為重視。至於會談之相關事宜,本會當於積極研究後,另函相告。」最後兩方面於溝通後決定在199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期間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這次會談是海峽兩岸自1949年分裂、分治以來,民間代表在獲得官方授權下的首度正式接觸。而會談的主題則是前一年的兩次工作性會談的內容,所以辜汪會談基本上只是對前一年雙方談成的共同結論(從這裡也可以反證92年雙方的確達成了一些共識),做最後的確認。

辜汪會談最後簽署了四項協議:

兩岸公證書查證協議、

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

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

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這次會談由兩岸當局授權的談判機制,象徵兩岸關係的解凍和發展,受到華人社會的歡迎,同時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重視。

  • 大陸首次引用「九二共識」。

1992年海峽兩岸經過漫長的談判過程達到了一定程度的「共識」,為日後的「辜汪會談」鋪設了紅地毯,不過「九二共識」做為一個官方用詞,並沒有及時出現。2000年台灣地區首次政黨輪替前夕,由國民黨的蘇起所創造出來。大陸方面對此並沒有相當的回應。

大陸方面,在2001年汪道涵曾兩度提到相關的說法,『「汪辜會談」之所以成舉行,……這就是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2001.4.28人民日報);「我們維護1992年兩會共識,就是希望兩會在既有基礎上盡早重開對話」(2001.12.16)

大陸首次引用「九二共識」一詞大概是錢其琛。2002年1月24日時任副總理的錢其琛,在江澤民對台八項主張發表七周年座談會上講到了『……台灣當局領導人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九二共識」,這是導致兩岸關系陷入僵局的症結,也是造成台海局勢難以穩定並可能引發危機的根源。』(2002.1.25人民日報)

大陸國家領導人首次引用則是見諸2004年11月20日,胡錦濤與小布希在亞太經合會(智利聖地牙哥)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提到,『只要臺灣當局承認體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兩岸對話與談判可以立即恢復。』2005年以後,胡錦濤數度提到「九二共識」是兩岸和平穩定的基礎。自此以後堅持「九二共識」,即成為大陸方面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

  • 大陸目前對「九二共識」的態度。

1.92年的確有共識

根據汪道涵的說法,對於「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是一致的;雙方承諾的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暫時擱置的是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的爭議。

王毅在「九二共識二十周年座談會」上說,92年兩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所以「九二共識」的核心問題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能夠堅持這個原則,並建立雙方的共同認知,兩岸就可以在「一個中國的框架」內進行平等協商。

2.一個中國內涵未定

一個中國意何所指?是可以談的,中共軍方的態度也很大程度表現如此,解放軍少將朱成虎指出:「接受九二共識就意味著接受一個中國,至於誰代表中國則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兩岸關係發展順利的話,將來可以談,也可以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是中華民國,就叫中國。」

3.九二共識是兩岸政治互信、交流的基礎,基礎不穩固則地動山搖。

地動山搖的說法是2015年兩會期間習近平所提出,當時意在警示台灣地區未來的總統大選當選人必須正視「九二共識」的事實,否則兩岸之間的交流將受到嚴重影響。對照蔡英文當選後不承認有「九二共識」,以至於兩岸關係倒退十年,足以顯示大陸方面堅決的認為的確有「九二共識」,而且堅持沒有妥協的空間。

  • 民進黨對「九二共識」的態度。

由於蘇起宣稱當初,其創造「九二共識」一詞,是重新「包裝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希望能框住新當選總統的陳水扁能夠承認「中華民國」,不要去挑戰已經漸漸走上和平之途的兩岸關係發展。對此,李登輝曾暗批蘇「小小一個猴囝仔想製造歷史」。而曾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蔡煌瑯則批評,這印證國民黨一直唬弄台灣人民,事實上從來沒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而是國民黨在麻痺台灣人民、自我催眠。所以民進黨迄今為止根本就不承認有「九二共識」,蔡英文則僅承認「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

  • 國民黨對「九二共識」的態度。

「九二共識」在台灣,因為不同的意識形態、不同的黨派、不同的群體,而對它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態度。

就國民黨而言,由於1992年是國民黨執政的年代,國統會、國統綱領剛剛設立、通過不久(也許可說外省籍勢力還大的時代),因此在跟大陸的談判過程中即以國統綱領為基礎,而承認「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均謀求中國的統一」。不過對於「一個中國」內涵的問題,國民黨堅持「以口頭方式各自表述」。

馬英九則曾說「九二共識」是,『1992年11月16日兩岸海基、海協兩會就「一中原則」以傳真函所達成的共識:「双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意,認知各有不同,可各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第二天媒體稱之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簡稱「一中各表」,沿用至今。當時我是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全程督導此事。』所以,馬英九堅持有「九二共識」,其內涵則是「一中各表」。而這也成為國民黨中央的「官方說法」了。

曾擔任國民黨主席的洪秀柱在2015年5月1日領表參選國民黨總統初選

時,針對兩岸政策提出看法,認為「九二共識」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應從「一中各表」、「一中不表」,走向「一中同表」,倡議以「整個中國」來補強「一個中國」。她認為,兩岸應在「恪遵憲法、平等尊嚴、整體推動、確保和平、民意為本」五原則下,簽署兩岸和平協定。兩岸目前「主權宣誓重疊、憲政治權分立」是真實的法理現狀,因此要以「整個中國」加強「一個中國」概念,「一中同表」就是「兩岸是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政府」。不過由於這個講法超過社會各界以及國民黨黨內的認知,因此在招致諸多批評後,她又回歸「九二共識、一中各表」。

2019年1月4日吳敦義到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參加五合一選舉感恩茶會,致詞申明黨內對九二共識的立場,吳敦義說:1992年雙方所說的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原詞句共有35個字,內容為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其涵義,雙方同意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

  • 我們對「九二共識」的態度

希臘哲學家嘗言:「困擾我們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對事件的看法。」誠哉斯言,兩岸三黨之間對於「九二共識」的分歧看法與紛擾即是如此。我們認為要撥清「九二共識」的迷霧,就應該用理性務實的態度面對,情緒性的、曲意為一己之私的講法,無助於兩岸的和平發展,並會影響人民的幸福。

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確是有「九二共識」,而其內容則是「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均謀求中國的統一」。「一個中國」是兩岸各自的憲法明文所訂,此為雙方的事實狀態,而「謀求統一」則是對未來的期待,然而這個未來究何所指?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就是一中各表的困惑),抑是還有第三種選擇的可能?這的三種可以看成是「未來的狀態」(這就是一中同表)。

我們主張在「九二共識」下,以和平的方式追求一個中國應該是所有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但是我們也認為即使在今天,這必須要有一個過程,一個和平的環境,讓兩岸人民經過交流、融合達到心靈契合,統一自然水到渠成。而這個過程我們認為應該經過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一中各表的階段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現在進行式,是兩岸目前的現狀的陳述,也可以說是目前台灣社會的主流想法。如果從1992年算起,這個階段已經近三十年了,這三十年間,大陸的社會、經濟、政治已經有相當大的改變,而經過不斷的交流,台灣民眾其實也對大陸有基本的認識與了解。在統一的過程中,這一個階段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而應該隨時準備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個階段:一中待表的階段

在數十年的交流過後,對於「一中」的各說各話,兩岸勢必要對話以解決「一中」究何所指的問題。這就必須要雙方政府引導,讓全社會來共同討論以謀解決。今年初,習近平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講話,提出「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台灣任何政黨、團體同我們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礙。以對話取代對抗、以合作取代爭鬥、以雙贏取代零和,兩岸關係才能行穩致遠。我們願意同台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政治問題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有關問題開展對話溝通,廣泛交換意見,尋求社會共識,推進政治談判。」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契機,讓雙方能夠好好地尋求「一個中國」的共識。

第三階段:一中同表的階段

在第二階段解決了「一中」的問題後,很自然的兩岸就可以「一中同表」了,至於所謂的兩方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在「一中」之下好好的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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